Friday, March 13, 2015

楷书的名称 On Naming Kaishu (The Standardised Script)

我们说汉字有篆隶楷行草五体。其实书法史有个现象,即“书无定名”,先有书体,后才有人命名。如篆书出现于周秦,命名在东汉;八分书流行于东汉,魏晋时才得名。

楷书与隶书命名和使用一直以来都复杂和混乱。南宋高宗赵构明确提出“篆、隶、真、行、草”五种字体的称谓以后,“隶”则专指汉代的标准字体隶书(也称“八分书”),“真”则是专指由隶书直接简省、快写演变而成的楷书(又称正楷)。

可以说,自楷书的概念出现以来,人们对这种实用又普及的字体的认识还不尽统一,古代文献与史料记载中有关楷书的内容与名称也是称谓纷纭,解释很多,始终没能够把楷书的命名加以区分鉴别。所以,历史上不同时期,对楷书的称谓也不相同。

“楷书”的名称始见于南朝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韦诞字仲将,京兆人,善楷书。”因为没有文物佐证,这里所说的“楷书”与今天我们所习见的楷书是否一致,很难判定。因为唐代以前,人们习惯上多称楷书为“隶”。主要是由于处于草创时期的楷书,仍然较多地保留了隶书的笔意以及人们对隶书概念习惯的延续。如在《隋书》中就有“又聚魏以来古迹名画,于殿后起二台,东曰妙楷台,藏古迹;西曰宝迹台,藏古画”的记载,其中的“楷”字就与楷书无关,是楷模、范本的意思,泛指当时所存的一切书法字帖。

但是西汉也有把隶书称为真书,如《史记》“三王世家”中褚少孙说:“论次真草诏书。”当时所说的真书,实际上是指“正体书”,包括隶书、八分、正书。楷书在汉代也是“正体书”的别称,南北朝时仍沿用。南朝称楷书为正书、细书和细楷。唐代称楷书为“真”“正”,但在书法评论中,学者则自然大量使用“隶”“正隶”来指代楷书概念。这一现象一直到北宋时期还有出现。

可以说,楷书与八分、隶书、真书、正书、正体书等存在的名异实同和名同实异的情况,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阶段。唐徐浩称“钟(繇)善真书”。米芾云“字之八面,唯真楷见之”。欧阳修称楷书为“真书”,苏东坡称楷书为“正书”。

北宋以后,“楷书”之名才开始逐渐通行起来,并取代了正书的称谓。

因此,我们在阅读北宋以前学者撰述的书论时,应该弄清楚文中所言的“隶”,应该指的是汉代的隶书,还是指的魏、晋以后的“楷书”,以避免因概念混淆而引起的认识上的错误。

古人之所以在楷书的名称上有这样多的出入,原因在于对“楷”、“正”、“真”等字义理解上的分歧。“楷”含有法则、楷模的意思,“正”、“真”也含有标准、准则,合乎法度、规律的意思。篆书、隶书和楷书无疑都具有整齐、端正的风格特点。所以,正书或真书的外延要比楷书的外延大,可以说是篆、隶、楷的合称。

当代学者欧阳中石在《楷书浅鉴》中指出:“其实,当时所指‘真’、‘正’、‘楷’、‘隶’都是一些灵活的名称。凡当时书体之比较规范者,都名之曰‘真’、‘正’,因其端整可为楷模者,名之曰‘楷’。也有人认为,楷就是楷则,即规矩工整的意思,因而篆有篆楷,隶有隶楷。这也是一家之言。为了明确起见,我们现在所说的‘真书’、‘正书’、‘楷书’,对是针对今天通行的楷体字而言。”(见欧阳中石:《中国书画函授大学书法教材·楷书浅鉴》,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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