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16, 2015

书法教育:台湾的学校书法教育 The Teaching of Calligraphy in Schools in Taiwan

台湾在日本统治时期,由于日本本身也相当注重书法教育,所以在台湾并不排斥在学校的书法教育。在这个时期,在学校教育安排上书法属于艺能科目。1919年教育令公布书法学习属于国语(日语)科,而后又从国语科独立出来,和音乐、国画等合称为艺能科目,改称“书道”。1943年师范学校升格为师范专科学校,艺能书道课程时数虽不多,但在学校当局的重视与鼓励下,学生的书道科目成绩仍然突出。

中国国民党来台后,于1962年针对台湾国民小学课程标准加以论定,并于1975年公布“国民小学课程标准”,明定国小自三年级写字课中实施毛笔教学,包含毛笔与硬笔训练,每周共计40分钟。但是,这项政策,并与国语课之听、说、读、写四项混合教学。然而国语四项混合的模糊定位,国民小学书法教育并没有很大的起色。

1993年政府应书法界的呼吁,终于又修订“国民小学课程标准”,融入更多美育观念,为书法教学于实用技能外,跨入欣赏教学的的一大步。随后民间开始出版书法教科书,台湾书法教育风气,于小学阶段,才稍见蓬勃。

由于升学考试的关系,台湾书法教育长期以来都是小学比国中好、国中比高中好,到了大学,学生拿毛笔更犹如稀有动物。

至于大学,与中国大陆比起,台湾大学并没有本科、硕士、博士等专科课程。

在书法师资训练方面,在台湾,相当数量的师范院校把写字(书法)课列为全校学生的必修课,如台东师范学院、花莲师范学院、台北师范学院、台中师范学院等,要求一年级的学生学习该门课程。也有部分师范院校规定语文教育系或初等教育系的学生必修写字课程或书法课,其他系的学生选修书法课,如台北市立师范学院、新竹师范学院、台中师范学院、屏东师范学院。大多数师范院校把课程名称定为写字课,如新竹师范学院、屏东师范学院、台中师范学院、台东师范学院和台南师范学院。少数学校把课程名称叫做书法,如花莲师范学院、台北师范学院。

由于台湾的大多数师范院校把写字(书法)课定为学生的必修课,因此,台湾师范院校的书法师资比较充足,每校的人数较多,形成了书法教师群。据说,台湾九所师范院校的书法教授总数占到了全台湾所有大学书法教授总数的一半,因此台湾师范院校是台湾书法教学的重要基石。

在教学内容方面,师范院校除了培养学生对书法的审美能力以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培养他们将来能胜任教师这个职业的各项技能,其中就包括用粉笔板书、用钢笔批改学生作业和教学生写字、学书法的技能和能力。因此,师范院校的书法教学以实用教学为主,审美教学为辅,毛笔、钢笔、粉笔这三种笔种也就成为师范院校在教学中难以躲避、缺一不可的内容。

台湾在书法教材的建设上,力度远没有大陆强,教师们使用的大多是自己编写的讲义和出版社出版的书法碑帖,而较少用正式出版的教材的。台湾师范院校有把杜忠诰著的《书道技法ABC》、高尚仁著的《书法艺术心理学》、陈丁奇著的《书道教育概论》、洪文珍著的《国小书法教学基本模式探究》、李郁周著的《书写与书法论集》当作教材来使用的。其他如《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国字标准字体笔顺手册》等工具书和大陆出版的如《大学书法》等也有被选作教材的。台湾的书法教材少,既与台湾的人口少、市场有限有关,也和台湾的大学很少有自己设立的出版机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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