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12, 2011

The Theory of Writing Chinese Calligraphy (2) 书法创作论(二)

This is the second article written by calligrapher Su Demao on the theory of writing Chinese calligraphy.

以下是苏德茂老师针对书法创作理论所写的第二篇文稿。

----   书法创作中的两个阶段的追求



王岳川说:“书法是通过一定技法的文字书写所获得的结构化的文化精神状态。”(2008.2《中国书法》)
刘小晴说:“就书法艺术而言,形式美主要是以文字为载体,以线条为媒介,以结构和章法为形象,通过合乎情理的结合,从而显示出一种富有韵味的形式美。”(刘小晴:《书法艺术的创作与欣赏》)
不管如何对书法定义或释义,离不开线条与书写。
驾驶线条和文字的书写,都要有一定的技巧,要掌握一定的技法。此所谓技巧或技法,主要是点画的形态、结构、章法及其变化,掌握它,即为书法创作的初级阶段,它是进入书法艺术殿堂的必备条件,是书法创作的基础和关键。
在临帖与创作实践中,首先要注意的是对线条质量的关注,此即点画形式的捕捉。线条质量的决定因素,是笔法。可以说笔法是决定点画(线条)的质感和表现力的关键。
笔法的本质,是控制笔毫锥体的运动。
篆书逆入平出回收,用笔是均匀的平动,婉约圆转是其特点。
摆动笔法促进了隶书笔画的出现,而波动点画是隶书的重要特征,转折的运笔是绞转。
楷书控制的重心转移到笔画的端部和弯折处。为此,留驻、提按为楷书诸多笔法中的重点。
草书要求流畅,转折化方为圆,而对提按、留驻不再作苛求。
具体书写时,用笔以中锋为主,中锋、侧锋兼施。中锋运笔,楷书常逆入,行笔时锋或聚或散(铺开),常在平铺状态、折笔用转,线条婉转、变化自由,而笔毫所含墨因提按而能有节奏的入纸,以致墨色随手生变。侧锋,方笔隶法,具有峻利、雄壮的特征。关于侧锋,刘小晴在《书法艺术创作与欣赏》中,就发笔、钩趯、转折三种笔法,做了如下的归纳:发笔都由点起,逆势切入或顺势落笔、尖锋入纸,由偏转中;钩趯时笔毫处于斜铺状态;转折处用提翻。
锤炼笔法,在临帖与创作中,主要为下列环节:
  1. 提与按。提将笔轻提实则即轻按,笔锋裹收(为敛);按则指笔毫下按,笔锋铺开;提按使笔下线条出现瘦与肥。瘦表现骨力挺拔,为纤秀、清劲、峻利,如礼器、怀素草书;肥侧丰满、厚重、丰腴、雄壮,如颜书、苏书。
  2.  藏与露。藏锋起笔不露圭角。收笔成护尾或蓄势。藏笔在楷书中可释为无垂不缩无往不收,如屋漏痕、虫蚀木云云。露锋常为方笔所致,笔锋铺开,断处常常另起。
  3. 曲与直。
  4. 行与留、疾与涩。
这一切以点画精准为尚,重要的是书法中手、腕、臂的精确控制。

关于结体与章法。通过临帖、学习与教师指导,在结体与章法上,逐步熟悉、掌握、会运用整齐一律、平衡对称、多样统一和对比统一的法则。
所谓整齐一律,即书法作品的外表的一致性,强调从参差中求整齐,于险绝中求平正;而平衡对称有整齐一律的对称(左右平衡的对称)。此篆隶书中多有。另一种则为通过不协调、不一致、不匀称的形式变化,而保持重心的平稳,从字到行、到整幅作品,皆如此;多样统一,即如孙过庭所云:“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即要求有变化,又和谐。诚如孙所云“至若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对比统一,诸如方圆、藏露、曲直、刚柔、文质、轻重、徐疾、肥瘦、滑涩、浓淡、枯润、虚实、黑白、大小、长短、宽窄、齐正、疏密、开合、起伏、伸缩、俯仰、向背、动静等等对比,使作品既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体现统一的和谐性。
这一阶段的实现,从学习起步算起,恐怕也需要三、五年的时间,此即孙过庭所说的“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掌握字的结体规律,其所谓“平正”,即是说,即如此的字写得就像这个字的样子,非横平竖直能包容;而欲达到“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的要求,还需三、五年的锤炼;越过“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到“后乃通会,通会之际,人书俱老”的自由王国,算来总计须毫去岁月约十年到二十年矣。
认真临帖(关于临帖的论述,已见前讲),并请师友指导,不断切磋并大量的进行书写、创作实践,只要功力到,总能达到相当的水准。

如何促进书法创作较高级阶段的实现?

我们都熟知卖油翁注油不沾湿铜钱小孔的故事,也知道老斲轮斲轮的诀窍,学书亦当如此。书法中每一点、每一画、每一转折,是方是圆、是曲是直、是刚是柔、是伸是缩、是长是短、是浓是淡、是枯是润,……含着书写者独自创思在运作,都需要眼手相应。手熟为尚,但并非滑、俗。作品不可板、结。
我等不宜做冬烘先生,只是毫无变化,毫无生机的,年复一年的书写,我们并不摒弃理法与功力,更要重视个性和情感的抒发。在规律中获得创作的自由。诚如康有为所云“凡书贵有新意妙理。”为此,我等要不断地将自己的笔意与前人创作的精华融合起来,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和面貌;要不断地悟思。严羽在《沧浪诗话》中云:“大抵禅道重在妙语,诗道亦在妙语。”书法亦应如是。黄庭坚所云:“欲得妙于笔,当得妙于心”即此意。郑板桥云:“思之,思之,鬼神通之”,我等宜在临帖与创作中,长期的用志不分才能触之于目,感之于心,通之于神,产生创作灵感。至此,始可以提高自己的创作层次;习书者,要不断地加强修养完善人格。孙过庭根据观察,发现因为人们品性与欲望不同,其书法作品的风格亦呈现不同的表现。他说:“虽学宗一家,而变成多体,莫不随其性欲,便以为姿。质直者,则径侹不遒;刚狠者,又倔强无润;矜敛者,弊予拘束;脱易者,失于规矩;温柔者,伤于软缓;燥勇者,过于剽迫;狐疑者,溺于滞涩;迟重者,终于蹇钝,轻琐者,染于俗吏。斯皆独行之士,偏玩所乖。”只有完善人格,才能达到中庸,使书艺有成,应知书法的最高境界就是不激不励而风规自远,有中和之美。人格完善了,书法也老道(纯熟)了。人书皆渐老、渐熟,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这就是人书俱老。
作品的气息、格调,是决定作品高下的重要指标。而气息、格调须与作者的修养相联系,成为规范书法家的心理结构、知识结构的一种力量。如是知苏东坡所云“退笔如山不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的确不无道理。黄庭坚亦云:“学书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其乃可贵。”姜夔云:“风神者,一须人品高,二须师法古,三须笔纸佳,四须险劲,五须高明,六须润泽,七须向背得宜,八须时出新意。”(《续书谱》)所以书家要对自己主体精神世界进行陶冶,修养要加强,人格要改造。
“书为心画”,书法本身是创作主体个性、人格的自然流露,文化底蕴缺乏、没有个性的张扬,还谈什么创作?书法创作中,书法家自然地将其情性融入笔墨之中,使书法创作展现其文化精神内核的艺术境界。这种气息淳雅、格调高尚的文化精神形态的展现,正是书法创作的最高境界。

苏德茂
201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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