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8, 2015

书法美学:学科的建立

书法是华族特有的一种艺术,在悠久的历史进程中,它从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为我们留下了一大批宝贵遗产。我们今天研究书法美学,必须首先面对书法的发展事实和由此产生的书法理论,归纳出具有中华民族特性的书法美学。

书法美学与其他美学学科如绘画、文学等一样,作为一个特殊美学学科,必须从一般美学理论中吸取养分。清代以来,由于知识分子对中华旧文化凋零的危机意识,乃促使中国美学开始寻找新的言说方式以及定位。

20世纪以来的全球化语境之下,运用西方美学理论的新方法与新观念来建立中国美学,并引入国际性的论述话语,可以说是一种趋势。可是,在这种学术的大环境下,由于书法向来不是西方美学界与艺术界的研讨对象,中国书法这样博大精深的艺术很容易在国际的学术界与艺术界面临被否决的命运。

可以说,开启书法美学的契机,是民初哲学美学家在引介西方美学与艺术学时,偶然对中国书法加以关注而引起注意的。王国维在谈到中国艺术的“古雅”时,是基于康德形式美学,书法必须经过由“古雅”才得以长相优美与壮美,因此成为所有艺术当中的“低等的美术”。这种相当不经意而偏颇的观点为后来的学者所纠正。

西方的美学,近代由于西方学界将科学知识视为衡量一切知识甚至审美价值与生命意义的基础,以理性与科学为核心概念所建立起来的理论形态,成为20世纪以来中国所学习与追求的典范。因此,如何以中国书法为研究对象,结合中国书法既有的美学成果与西方美学方法,对中国书法美学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与研究,并建构国际性的中国书法美学体系,应该是目前书法美学界努力的方向。

虽说中国书法的审美理论已经持续了两三千年的历史,但是“美学”一词的出现却是只不过200余年之前的事,而关于“书法美学”的学科研究,更是晚至20世纪70年代末才积极发展出的范畴。

就书法美学本身而言,由于书法在西方没有相对应的学科,西方美学界有关书法美的思考与理论,可以说是一片空白。因此,在传统中国书法审美中大量使用的形神、气韵、书如其人等等的美学概念,无法以西方美学理论做出对应的阐述。勉强挪用西方美学理论,有可能导致将中国传统书法的美学概念表象化或简单化的弊端,以致在进行外部的归纳与说明,导致书法美学内部精神的失落。

随着中国美学逐渐在西方科学性理论体系中成形,虽然由于西方没有书法这门艺术而使得书法的艺术定位经过一个时期的不明朗,可是在学者不断的争议过程中,书法的艺术本质不断被突显出来,其艺术性也就不断深化,书法艺术的形式、内容、时间、空间、具象、抽象、形象、抒情、言志、表现、再现等概念逐渐得到学理上的突破。

中国书法在西方术语意义下被肯定为艺术的一个种类的同时,书法美学的其他研究领域如书法的艺术本质、书法美的规律、书法美感的来源,甚至书法美学史,都在西方美学的借鉴下逐渐系统化,逐渐具备学理化的学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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