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汉字有篆隶楷行草五体。如果把篆隶楷当成汉字正式书写的正体,那么加上行草,汉字的演变主要是沿着正行草三大主要书体进行。
近人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辨证的发展》认为:“篆者掾也,掾者官也。汉代官制,大抵沿袭秦制,内官有佐治之吏曰掾属,外官有诸曹掾吏,都是职司文书的下吏。故所谓篆书,其实就是掾书,就是官书。”
行、草皆是正式字体的草率省简之书,从汉字产生之后就同时出现的非官方书写字体。
甲骨文出现后,据说殷商时期随着也有草意甲骨和卜书,它们实际上就是“取其疾速“的甲骨行书。后来有草篆与草隶(或称隶草)的记录。
《书史会要》称:“(赵)宦光笃意仓史之学,创作草篆,盖《天玺碑》而小变焉,繇其人品已超,书亦不蹑遗迹。”
如清朝郑文焯《草隶辩》中说:“草隶之制,盖源于汉,而名自晋始。”近代出土的西北汉晋简牍上常可看到这种书体。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书法求新求变,草隶风潮再起,流派纷呈,代表人物有崔学路、张海等。
东周以来的草篆亦即行书之篆构;古隶中的草隶实际上亦即行书之隶。因为,这些所谓的草书甲骨与卜书、草篆、草隶之中,的确并不见有草书的笔画连绵特征,只是刻划或书写的线条直来直去,相对而言不尽使篆书的屈曲形态刻写到位,而草率、省简为之。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行书是伴随着汉字产生以后的实用过程中,在书写运动中最早表现出来的一种字体形式。
草书的出现,更为儒者排斥。东汉赵壹在其《非草书》中就指出:“夫草书之兴也,其于近古乎?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盖秦之末,刑峻网密,官书烦冗,战攻并作,军书交驰,羽檄纷飞,故为隶草,趋急速耳,示简易之指,非圣人之业也。但贵删难省烦,损复为单,务取易为易知,非常仪也。故其赞曰:“临事从宜。”而今之学草书者,不思其简易之旨,直以为杜、崔之法,龟龙所见也。其蛮扶拄挃,诘屈犮乙,不可失也。龀齿以上,苟任涉学,皆废仓颉、史籀,竟以杜、崔为楷;私书相与之际,每书云:适迫遽,故不及草。草本易而速,今反难而迟,失指多矣。”
意思是草书的兴起,想必是张距今不远的秦末吧!对上来说,它既非天象所垂示的自然现象;对下来说,它也不同于水里涌现的河图洛书;对中来说,更不是圣人所创造的。大致说来,是因秦代末年,刑罚严峻,法网严水密,官方文书又烦又多,战端齐发,文书来往迅速,紧急公文又急又多,到处飞送,所以才产生隶书带着草书笔法的“隶草”,纯是为了应付急速的需求,显示简易的方向,并不是圣人的事业。它只是贵于能够删省烦难,减少烦复,走向简单,一心只求能容易做,容易知道,乃权宜之计,不是常态。所以古书有此解释:“遇到事情的时候,为了便宜行事,权且如此。”然而现在学草书的人,没考虑它走向“简易”的用意,径自认为杜度、崔瑗的书法,等于上古龙马所负的图、洛水之龟所显示的象(指河图洛书),其草书中牵连萦绕、转折勺趯的笔法,是不可抛弃的。七、八岁以上的人,如果任由他们涉猎学习,都抛弃了仓颉、史籀所造的正规文字,而争相以杜度、崔瑗的草书为楷模。张芝在他私人书信互相往来时,还写道:“几乎是个人一想到就写,时间正好很紧迫仓促,所以来不及用草书写。”写草书本来是为求简易而迅速,现在反而变得既困难又缓慢,真是大大地失去它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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