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书法是一门艺术,因为书法可以抒情写意。书圣王羲之说过:"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
就是说"意"存在于点画之间,而不是在点画的表面,这种"意"是玄妙的、高深的,只能意会而难以言传,他认为"意"是书法的最高境界。
最能表现书法艺术的抒情写意,有人认为是草书。讲书法艺术不谈草书,是叶公好龙。
中国文字与书法的发展史,书体的演进总是“真”与“草”同时并存,相互影响相互转变的,篆衍生为隶,隶转化为章。自章草发展至小草乃至狂草,标志着一种摆脱了实用意义的书法。
发展成为一种纯观赏性的艺术,在结字上改变了楷书的可识性,虽有一定法理,然字形可根据作者随心所欲变化与抽象,草书通过线条运动的律感、张力,布白章法的虚实节奏,经过书家心灵洗练之后,来表现其精神世界的意象与情境,正如唐孙过庭《书谱》所说:“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
可是这是不易理解的。古代最典型的例子要算东汉的赵壹。这位颇具盛名的辞赋家对草书的看法是:“草书非圣人之业。”可是他说学草者“专用为务,钻坚爷高,忘其疲劳,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月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虽处众座,不遑谈戏。展指画地,以草刿壁,臂穿皮刮,指爪摧折,见腮出血,犹不休辍。”本来是讽刺之言,却恰恰显示了草书艺术的感染力。
先谈线条。由于书法单纯靠点画线条来完成艺术创作,因此对书家把握驾驭线条的技巧要求更高。”草书的线条不仅变化丰富,而且感性成份很丰富。
《书概》说:”草书之笔画,要无一可移入他书,而他书之笔意,草书却要无所不悟。……地师问地,先辨龙之动不动,直者不动而曲者动,盖犹草书之用笔也。” 所谓“世间万物皆草书”,只有草书的用笔可包容一切笔法、中锋、侧锋、方圆、疾徐、涨墨、飞白,尤其是狂草的节奏是狂欢乱跳式的,是书法中最具有丰富表现力的书体,草书虽与其它书体原则相一致,然草书的笔法特点更为强烈。
再谈关于结字、布白。真书(篆隶楷)的结字偏向于规律化与装饰化,其分间布白极讲究平衡与和谐,而草书的结字布白,因人因时而异;偏向于多变性与自然趣味。
《书谱》:“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性情;草以使转为形质,点画为性情。”楷书、隶书、篆书作品都可以加以界格。行书、小草也可以应用“乌丝栏”,但绝对没有大草的作品加以框架的,所以大草的布白显得诡谲、神秘,同时也给书家在布白上充分的创作自由。
最后谈创作。《书概》说:“观人于书,莫如观其行草。”是因为真体法多于意,易见功力,而草书意多于法,创作中驰骋发挥的余地更大,最易见其才情。草书的创作,书家常常忘乎所以,精神上达到一种自我超越的状态,加之“无意识”因素的参与,信手涂抹,其作品就自然而然地渗入了书家精神和意绪的痕迹,通过流畅飞动的线条与内心的激情,将兴发感动的生命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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