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7, 2013

画蛇:书法的抽象性 Is Chinese Calligraphy Abstract?

西方哲学中,抽象原来是起于抽象思维,后来用于抽象画与雕刻,自然有其渊源。西方现代美学理论传来中国,学者急于格义,说明抽象这种思维在中国古已有之,是令人迷惑的。李泽厚说:“用西方美学原理(我国的现代美学来自西方)来解说中国独有艺术,大概还不是件容易的事。”(李泽厚《略论书法》)书法就是中国独有的艺术。中国可以有当代抽象西方画派,但是要有中国当代西方书法,那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在西方,他们没有书法与书法理论啊。
这种格义的结果是,我们要接受蛇身上的这样一支足:“书法艺术的抽象表现乃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可是如何解读这一支脚,还不容易。谈抽象,就要谈形象、意象。让我们举一些例子:
李泽厚在《略论书法》中这么说:“何谓‘形象’?我想一般是指生活中现实存在的或幻想变形的具体物象:山水花鸟,人物故事,体貌动作以及妖魔鬼怪等等。”迷惑:妖魔鬼怪是具体物象吗?有谁见过它们呢?那么建筑物、汉字岂不是比这些幻想变形的妖魔鬼怪更具体?
陈振濂以西方逻辑来肯定书法只能是抽象的,因为书法艺术的性质只能有一个,不能说既是抽象也是具象。西方思维注重单一定义(不是非 A),中国传统就是注重模糊性;阴阳学说就一直在肯定‘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啊!
刘刚纪索性就说中西抽象有所不同,结论是:“书法既有...特定意义上的抽象性,同时仍然保有具象性。”(刘纲纪《书法美》)。刘纲纪的骨子里的思维基本是中华的,他当然没有法子切断易经与阴阳思维,所以在画书法这条蛇时,对添‘书法的抽象性’这支‘足’的解读陷入了迷宫,引起陈振濂的‘异目’。
不要画蛇添足,直接进入中华美学的‘意象’、‘意境’。
把西方抽象概念作为参考,那没问题;但是作为美学主题,依我看,便是盲目追求西方的标准。这样会引发出中国书法本源、文化本源的问题,而且可能也不符合华人的审美习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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