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美学的核心是意象、意境。书法有意象吗?如果有,这个象是怎样的一个象?
有人说,书法是抽象的艺术,因为书法的对象不是具体的东西,是抽象的东西,所以书法没有意象,只有意境。
把具象与抽象对立来看是西方二元对立的基本思维。西方哲学家把世间的东西分成两个对立的观念,所以就有本质/现象,主/客,心/物,具象/抽象的二元之说。世上的事物是这样的吗?黑白之外,没有红蓝绿吗?上下之外没有中吗?
本质的对立应该是‘非本质’,主的对立是‘非主’,心的对立是‘非心’,具象的对立是‘非具象’。A的对立是非A。我们兴趣的是对具象与抽象进一步的阐述。
‘非具象’只能是抽象吗?不是。
在我们的理解中,非具象包括:抽象,形象,想象。我们可以想象有翅膀的马,这匹马有形象,因我们没看过这样的马,所以它是非具象的,但是它并不抽象,因为可以想象;建筑物还没有建成时,不存在于世间,它在我们的想象中,建成之后,它不是具象,但也不抽象,因为它实际存在。
再谈书法的文字。从文字发生学来说,文与字在还没有定型之前,它是任意的,但是当得到社会认同而被广泛采用时,便成了强迫性的,任何人都不能够随意改变它。这就是文字的形。字有意音形三美,书法关心的就是这种不能任意改变的字之形。这字形是非具象的,但也不是抽象的,那是什么呢?谓之曰:形象。
书法的意象中的象,就是字的形象,英语就叫做 Image。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