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西方中“形式”原是一种理想理念,不是现实世界的实物,是一种没有现象世界具体物的抽象思维,因此西方形式主义必然走向抽象主义之路,导致艺术家在文化意义上的回避甚至虚无态度。当代书法的“抽象”概念一直无法以西方艺术之“抽象”概念来解释,以致一些学者认为书法虽然具有抽象本质,但此抽象是建立在中国文字的具象基础上。
中国传统没有“形式”(Form)的概念。
鲁迅的汉字三美说,其中形美以感目讲的是“形”。“形”字古文从“幵”与“彡”,《说文解字》:“形,象形也。从彡,幵声。”“形”义从“彡”,按照《说文》,“彡”义即“毛饰画文也”。徐灏注曰:“毛饰画文者,谓凡毛及饰画之文。”《广韵·衔韵》曰:“彡,毛长。”“毛饰画文”即用羽毛装饰或刻画出来的文彩、纹理,对物体来说,毛饰画文指“外”而不及“内”。《说文》曰:“幵,平也,象二干对构,上平也。”“幵”音同“见”,与“彡”合义即指与“质”“生”“体”“神”相对的、平列的毛饰画文,即事物外露、可见的装饰部分。从字义上说,“形”与“质”“生”“神”相对,古语多将形与这些字对举使用,多取其毛饰画文义。
就书法而言,这种“形”可以体现在点画、结字与章法三方面。
点画之“形”的表现:
点画是构成汉字的基本要素,没有点画,就没有引人入胜、耐人寻味,甚至发人深省的书法艺术。一字之内,横直撇捺钩点等笔画,就是欣赏书法时首先会看到东西,而书法创作中点画的形,强调的是简静沉逸、清劲超迈、平淡天成、舒和遒劲。
这些笔画如何写成,怎样才算写好,才算美,关键在于用笔,我们在书写时,往往要用方笔、园笔、中锋、侧锋,用不同笔法写出的点画,就会有不同的造形与效果;不论用何种笔法,若每笔自始至终都能精力贯注,毫不松懈,潜心创作,各式各样的美姿自会生于笔下。前人对点画用笔,有精辟论述,其精到处每令人叹为观止。如谓点如高山坠石,横如千里阵云,戈如百钧弩发,牵如万岁枯藤……等,廖廖数语,而点画之形跃然纸上。
结字之“形”的构筑
书法艺术的结字(字的结构)所追求的就是用笔画线条构筑美的空间。笔画在未搭成独立的字之前,虽也显现出独立的美,但并没有多大欣赏价值。只有在写出一个完整的字以至整幅书法时,人们才有兴趣品评字中笔画的优劣和魅力。
书法的动感除了来自笔画线条的形貌和连接方式之外,还来自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线条的流动速度。写正书如篆、隶、楷,笔笔实在,工工整整,写一个字,也许要较长的时间;而写草书、行书,笔在纸上快速行走甚至飞翔,写一个字可能只用几秒钟。
二是字形斜侧所造成的不稳定不一致的空间。同样是字体严整的篆、隶、楷,有人会写得端正清秀,静若处子,有人写得欹斜、参差、摇摆,动感、节奏感跃然于纸上;更不用说行书、草书、狂草了。
章法之“形” 的间白
结众画为一字,叫结字,结字讲“计白当黑”,是点画与点画之间的关系;结众字而成篇,叫章法,章法讲“分间布白”,一幅书法作品中字字各有其位置,行行均有其排列。墨是字,白也是字;有字的地方固然重要,无字的地方更为重要。
书法之“形”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点画、结字和章法。点画是笔锋在宣纸上运动过程中的墨迹化,其形态讲究动静、虚实、向背、藏露,要求长短合度、疏密均衡、错综变化、形象自然,而在整幅作品中,上下字相连,因下一点画必须承接上一点画之笔势,形成“连缀”,游丝牵引,呼应连贯,则结字、章法随之而出。
书法的章法如同音乐的乐章节奏和文学的篇章结构一样,各部分之间存在起、承、转、合的关系,形成书法的整体感、错综变化与多姿多彩。
这三种形态,可以独立来看待,但是他们之间却有十分紧密的关系、缺一不可的,是西方艺术中“形式”或“抽象”诸概念所无法概括的。当代书学因参照西方美学理论而把书法的这三个形态抽取其一当成书法本质而得出书法是“线条艺术”,“形式艺术”或“抽象艺术”,令人有瞎子摸象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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