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社会书法教育可以说形式多样化,充分利用社会文化机构的功能,大力推动书法文化与教育的传播,为台湾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就社会书法教育而言,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谈:文化组织、综合团体与书家个人所担任的教育功能。
文化组织
台湾的博物院、电视、报刊、网络、文化馆或文化中心、社会教育馆、艺术教育馆等,几乎都是面向全社会,而不是有特定的教育对象。博物院利用其藏古典书法的优势不定期地举办作品展示,电视台也不时制作有关书法的节目。1980年,由中华电视公司制作“中华书法”节目,在每星期四晚上九点播出,连续播出19集,随后,继续在“今天”节目推出书法讲座,以标准中文书法运笔示范,长达19年。
台湾书法专业报刊如《中华书道研究》、《书法教育会讯》、《书友》等报刊成为书友必读刊物。一些刊物还利用读者群展开书法刊函授和书法竞赛工作。1964年4月创办的书法段级进阶杂志《育英》月刊,共出刊20期,主要内容有当代名家与作品介绍,古代名家碑帖,竞书课题,优秀竞书作品,竞书成绩单等报道。此外还有1993年1月开办的《书法进阶》。
1953年台湾“社会教育法”公布后,先后成立了11所社会教育馆。1957年台北市设立艺术教育馆,而1977年后开始在每一县市建立文化中心。社会教育馆与文化中心设立后,纷纷开展各项活动,包括书法活动与培训班,对书法教育与推广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社会团体
台湾的书法教育社团“中华民国儿童书法教育学会” 成立于1969年,后于1980年成立“中华民国书法教育学会”。工作内容主要在师资培训、书法比赛、召开书法教育学术研讨会、出版报刊等。对在职教师进行培训也是主要工作之一。不过缺乏教材的培训,尚属美中不足。出版《书法教育会讯》与《书法教育》和《书法艺术》两种杂志。
以书法家协会或书法学会命名的团体往往把创作作为首要工作,其次是注重学术研究,最后是展开书法教育。台湾这种书法组织团体不少,但大多各自为政,难以彼此配合,共同推展书法活动。不过,团体众多,对书法的推广起了很大作用。
私人书法教育
私人书法教育指的是书法家个人招收学生,教授书法。由于书法爱好者不少,因此出现了自食其力,以教书法为手段的职业教师团体。这些书家大多有较好的笔墨功夫,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积累了比较有效的教学方法,能够使学生较快地提高书写水平,并在各大展大赛中获奖,因此能保证较为充足的生源。
以教技法为主,主要是在家中授课的私人书法教育,生源地年龄层次与身份角色多种多样,有公务员、僧侣、各级学校教师、企业家、工程师、医生、学生、家庭主妇,涵盖社会层面甚为广泛。如果学员的数量达到一定的规模,家中难以实施教学时,有些教师便借用学校教室进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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