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传承与革新,传统上大约遵循两大途径:一是启功所说的自然的进步改革,另一途径是有意去“革新”。
启功认为有意的总不如无意的,有意的里头总有使人觉得是有意造作的地方。可是传统的书法书写创作,有意革新还是一直有人在尝试的。这种革新的尝试,有个特别名词,那就是“破体书法”。
所谓不破不立,“破”字就书法革新而言,可以解释为“超出”的意思。就是说,“破体书法”是多种书体同存于一幅书法作品中的意思。这样解释“破体”一词,最早出现于唐徐浩《论书》:“钟(繇)善真书,张(芝)称草圣,(王羲之)右军行法,小令破体,皆一时之妙。”这里,小令实指王献之。就是说,王献之改变字体,别具新法,创造了变体的行书,被称为‘破体’。
又曰“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藳行之间。” 句中“伪略”二字,沈尹默先生曾释之曰:“伪谓不拘六书规范,略谓省并点画屈折。”的确,王献之打破了章草常体固有的体式规范,“非行非草,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而破体正是这样一种介乎藳书和行书之间的一种体式。(注:藳书为草书的别称。)
王献之的《十二月帖》,其实是破体书。开头“十二月”三字作行楷书,后转为行草,字势连属,极草纵之致,这正是王献之破体的明证。孙过庭《书谱》所言王羲之 “拟草则余真,比真则长草,虽专工小劣,而博涉多优”可为破体作一注脚。
在每一幅王献之的传世书法神品中,都没有墨守成规、拘泥形式,都有所突破和创新。因此,王献之才被公认为“破体书”的开山鼻祖。并且他的破体书还培育了历代无数破体行草书家,其中最著名的就有怀素、颜真卿、米芾、王铎等。
但遗憾的是、由于唐太宗的个人喜好,他十分推祟王羲之的书法而不在意王献之的书法,所以于献之的破体将真迹流传下来的非常少, 十分罕见。到北宋宣和年间,宋徽宗非常喜欢王献之的书法,《宣和书谱》所收藏的工献之书迹多达八十余件。但遗憾的是,这些墨迹大多都没有保存下来。目前仅存的墨迹本,不超过七件。
王献之所创造的博采众家之长、兼善话体之美的破体行草对中华书法作出了独特贡献。只可惜,现在“破体书”的名称己被“行草书”所完全取代。
宋米芾《戎薛帖》(又称《临沂使君帖》),前行后草,行草相半,动静节奏对比明显,是典型的王献之破体方法。
颜真卿《裴将军帖》,此帖兼有真、草、隶等字体,董其昌称鲁公传世帖中“当以此帖为最”,清代书法家王澍云说道:“书兼楷行草若篆若籀雄绝一世,余题为“鲁公第一奇迹”不虚也。”
郑燮为代表这一类杂糅破体创新意义,一直有二派意见:褒之者认为他“书有别致”,“兼众妙之长”,“乱古铺街”,而贬之者说“然失之怪,此欲变而不知变者”。
书体是古今书法作品最直观的表现形式,篆隶真行草,所谓“各有定体”是也。如果说无意的自然革新是沿着定体书法的道路前进,那么,破体书法就是传统上“书无定体”的有意创新。
杰出的书家总能兼善变通,别构一体,其个性化书风即与破体创新密切相关。从这点来看,“书无定体”可视作书法创作及其审美的一项重要原则,定体与破体之间的矛盾消长则是我们探索书法创新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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