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书法:娟娟发屋 |
当代中国书法的创新派的民间书法、流行书风与书法新古典主义,基本上都是从所谓的民间书法中汲取营养。这里的所指民间书法与创新派民间书法有不同,我们可以把它称为广义民间书法,以分别创新派民间书法。
民间书法这个概念看起来简单,其实不然,而且也很难辨析清楚。其主要原因是它永远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民间书法,也没有绝对的官方书法,二者都是相对而言。比如民间书法相对官方书法、文人书法、学院派书法、书法家书法、贵族书法、宫廷书法。当下经常相对的是文人书法、官方书法和书法家书法,它带有主流与非主流的区隔。
民间书法,一般指书家书者属于民间,书法群体是普通市民或农民,是平民阶层。就书法作品而言,大量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未署名书迹,如战国秦汉简牍牍、砖瓦陶文、敦煌遗书、楼兰残纸以及商周金文、汉魏碑刻等,都被归入民间书法作品。取法无名氏的书迹,从清代碑学兴起以来便蔚为潮流,不过清代诸家关注的对象主要是金石——青铜器铭文以及碑刻,而随着二十世纪的考古新发现,当代书家所“取法”的前人遗迹更为多样了。
“民间书法”这一提法引起不少学者的质疑,有学者就认为,各种各样文字遗迹的书写者的身份是很复杂的,未必尽是平民、奴隶、罪徒等下层人士;即便能够确定某些遗迹的书写者是下层人士,这些书迹也未必与“官方书法”、“名家书法”在形态上有实质的区别,比如一介布衣完全有可能写出极精美的字来。
对这种质疑的回应是,不能从书写者社会身份的高低尊卑去区分“民间书法”和“名家书法”,而应当关注其书写形式,而“民间书法”应该定义为“形式上不成熟的历史上被人遗忘的古代书法”。
如果这种“民间书法”可以作为典范,岂不人人都可成为书法家?就是说,民间书法是否值得取法?这个问题由从事中国书法研究工作的美国波士顿大学艺术史系教授白谦慎的一本著作“与古为徒和娟娟发屋——关于书法经典问题的思考”而被提出来。
白谦慎认为,存世的古代文字遗迹有的出于熟练者之手,有的出于不熟练者之手,并因此将其分为三类:其一,出于熟练者之手的文字遗迹,这类书迹技巧纯熟而未必有不规整的意趣;其二,篆隶时代的出于不熟练者之手的文字遗迹,可能既有古意又有奇趣;其三,楷书定型以后的出于不熟练之手的文字遗迹,没有古意却有奇趣。
将问题逼向死角的是第三类书迹,白谦慎认为这类书迹是“无古无今”的,无论古人和今人,只要是初学者,都能写出这种“不规整、有意趣”的字来,而且我们无法通过字形本身来判定这些字迹所属的时代是古还是今。白谦慎在书中列举了当代街头巷尾的招牌、中国和外国初学书法的学生的字,说明这些字迹都非常有天趣。既然古今中外都有大量类似书迹,白谦慎便因此质问:“为什么今人把古代‘不规整、有意趣’的文字遗迹捧得那么高,而对当代类似的书写弃之不顾呢?”
沃兴华在2009年出版的《书法问题》一书中对白谦慎的质疑做出了回应。他否认同道们只关注古代的“民间书法”而不留意当下的,“据我所知,民间书法的爱好者和研究者对当代的民间书法都很重视”。
那么,究竟什么是“经典”?刘勰曰:“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经”可以引申为具有重要价值的蕴含恒常之理的著作。“典”字以“手”、“册”会意,双手郑重捧献的书册便是“典”,其本义是重要的书籍。“经典”,指的就是杰出作者创制的杰出作品。
民间书法的概念从形式上不成熟的历史上被人遗忘的古代书法到着重讨论什么是经典书法作品,终于变成了一个审美体验的议题。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