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规范化要求人们写字必须规范,那么对书法家是否也应有同样的要求呢?
1958年,中国总理周恩来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中谈到简化字时,曾指出:“书法是一种艺术,当然可以不受汉字简化的限制。简字本来主要是用在印刷上的,我们不可能强制大家必须按照《汉字简化方案》写字。因此汉字简化不会对我国的书法艺术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同时我们也应当欢迎书法家按照简化汉字书写,以提高简字的艺术水平。”周恩来这段活的意思是说,政府不强制但欢迎书法家按照简化汉字书写,以提高简化字的艺术水平,有利于推广。
1992年中国主席江泽民就语言文字工作所作的指示中,曾明确指出:“继续贯彻国家现行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汉字简化的方向不能变”,同时也说到书法家写字可以“悉听尊便”,就是说在用什么字体的问题上,对于书法艺术创作可以宽松自由一些。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品,使用什么字体,是繁是简,都是书法家的自由,不仅可以写繁体字、异体字,而且真草隶篆、甲骨文、金文都可以写。
把书法当作一种艺术,中国领导人对于书法家书写的字体不受汉字简化的限制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在第十七条规定中阐明,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文物古迹;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但是,在推行学校的书法教育,书法是不是也应该当作一种艺术来教导,还是应该当作加强语文学习的一种工具,中国政府的态度就不很明确。
2011年8月26日中国教育部于在其网站上公布通知,要求在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学习中,须要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须要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也即从这个学期开始,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至少得上一节书法课。
据知,目前大陆学校使用的写字课教材,一般上铅笔和硬笔书法教材里都是简化字,而毛笔书法字帖里则有不少繁体字。
为什么会这样呢?最普遍的观点是:毛笔书法与硬笔书法不同,它继承了古人的传统书写方式。硬笔书法,可以用简体,因为规范快捷实用,和日常的作业结合得更紧密。对学书法的人来说,范本都是繁体的,认得繁体字是最起码的基本功。而就书法艺术而言,繁体字的艺术特点是简化字永远也无法替代和逾越的,无论行书、篆书、草书都用到繁体字,字形变化多端,富有形意。
这种观点从某种意义来说,倡议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它可以脱离日常生活而独立生存。
一般书法教育者也普遍支持在学校教导繁体字书法,因为简体字的使用和书写无法上升到艺术层面。
当然,这里可能还有一个潜在的问题,那就是目前的简体字书法还处于无章可循的阶段。因为名书法家一般不写简体字书法,好的简体字书法范本缺乏,以至书法学习者不知如何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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