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8, 2015

书法美学:学科的建立

书法是华族特有的一种艺术,在悠久的历史进程中,它从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为我们留下了一大批宝贵遗产。我们今天研究书法美学,必须首先面对书法的发展事实和由此产生的书法理论,归纳出具有中华民族特性的书法美学。

书法美学与其他美学学科如绘画、文学等一样,作为一个特殊美学学科,必须从一般美学理论中吸取养分。清代以来,由于知识分子对中华旧文化凋零的危机意识,乃促使中国美学开始寻找新的言说方式以及定位。

20世纪以来的全球化语境之下,运用西方美学理论的新方法与新观念来建立中国美学,并引入国际性的论述话语,可以说是一种趋势。可是,在这种学术的大环境下,由于书法向来不是西方美学界与艺术界的研讨对象,中国书法这样博大精深的艺术很容易在国际的学术界与艺术界面临被否决的命运。

可以说,开启书法美学的契机,是民初哲学美学家在引介西方美学与艺术学时,偶然对中国书法加以关注而引起注意的。王国维在谈到中国艺术的“古雅”时,是基于康德形式美学,书法必须经过由“古雅”才得以长相优美与壮美,因此成为所有艺术当中的“低等的美术”。这种相当不经意而偏颇的观点为后来的学者所纠正。

西方的美学,近代由于西方学界将科学知识视为衡量一切知识甚至审美价值与生命意义的基础,以理性与科学为核心概念所建立起来的理论形态,成为20世纪以来中国所学习与追求的典范。因此,如何以中国书法为研究对象,结合中国书法既有的美学成果与西方美学方法,对中国书法美学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与研究,并建构国际性的中国书法美学体系,应该是目前书法美学界努力的方向。

虽说中国书法的审美理论已经持续了两三千年的历史,但是“美学”一词的出现却是只不过200余年之前的事,而关于“书法美学”的学科研究,更是晚至20世纪70年代末才积极发展出的范畴。

就书法美学本身而言,由于书法在西方没有相对应的学科,西方美学界有关书法美的思考与理论,可以说是一片空白。因此,在传统中国书法审美中大量使用的形神、气韵、书如其人等等的美学概念,无法以西方美学理论做出对应的阐述。勉强挪用西方美学理论,有可能导致将中国传统书法的美学概念表象化或简单化的弊端,以致在进行外部的归纳与说明,导致书法美学内部精神的失落。

随着中国美学逐渐在西方科学性理论体系中成形,虽然由于西方没有书法这门艺术而使得书法的艺术定位经过一个时期的不明朗,可是在学者不断的争议过程中,书法的艺术本质不断被突显出来,其艺术性也就不断深化,书法艺术的形式、内容、时间、空间、具象、抽象、形象、抒情、言志、表现、再现等概念逐渐得到学理上的突破。

中国书法在西方术语意义下被肯定为艺术的一个种类的同时,书法美学的其他研究领域如书法的艺术本质、书法美的规律、书法美感的来源,甚至书法美学史,都在西方美学的借鉴下逐渐系统化,逐渐具备学理化的学科基础。


Friday, August 21, 2015

书法美学:书法学体系初探 The Chinese Calligraphy Studies

书法美学是书法学体系里的一个学习领域。

书法学是研究有关书法的一切事物的学术领域,由于它探讨的范围相当广泛,所以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因具体对象、角度和方法的不同,必然要分为许多个不同的部 门。为了便于把握这些部门相互间的关系,于是在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人们便开始考虑书法学内部各门学科的分类问题。

“书法学”所研究的对象不仅是书法本身,更主要的是研究人们对书法的要求及其如何得以满足。因此书法学目标在于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知识、较强的书法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人才。书法学要求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

通过书法学的学习,可以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较高的文化素养,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开阔文化视野,了解书法的理论动态和发展趋向;
3.较强的古汉语阅读能力;
4.较强的学习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5.书法教学的能力,掌握科学的书法教育理论、教学方法,能胜任各类学校的书法教学工作。

为了全面推动书法传承,书法学应包括以下领域:

1.       书法历史学:书法发展史,书法理论史,书法文献学,书法字体史
2.       书法学体系:书法文化,书法心理学,书法美学,书法哲学,书法艺术,书法理论,书法欣赏
3.       书法社会学:书法人文地理环境学,书法社会学,书法传播学
4.       应用书法学:书法教育学,书法批判,书法鉴定,书法技法与创作,书法设计学

Friday, August 14, 2015

书法美学:美术能吗? (The Concept of Fine Art)

西方近世在经过文艺复兴之后,美与艺术再次恢复了文化中心的地位。

将美与艺术技术连接起来,从而发展了美术(Fine Art)这一概念是在18世纪后的事。随着审美观念的发展,个性表现的特性被添加进艺术中,对作为创造性的形成和个性的表现的艺术本质得到了进一步的认识。于是在现代的艺术中所谓的技术、能力、美的要素就形成了艺术这样概念的核心。这样,艺术就是最求美、表现美以及构成美的手段就被现代大多数人所接受了。

但是,把美与艺术相结合,并不是想象中的简单。

首先,对美的定义与艺术的定义历来都是争议不休,美的概念的多义性并不亚于艺术概念的多义性。相对而言,艺术由于经常被视为作品而被具体化,可是美却有花草之美、绘画之美、人情之美、自然之美等等多样性,而这些多样性的美又各具异质性。这些多样性与异质性都可以形成两种完全对立的见解,就算在今天也依然未能得到被普遍接受的答案。

其次,美与艺术在领域上的分歧不易解决。这两个概念(美与艺术)所包含的领域,既有相互一致的地方,也有相互抵触的地方。相互一致的地方当然没有问题,但是相互抵触的地方就把美术的概念复杂化。

说到抵触的地方包括那些首先以表现真为本能,接下来又以善为目的,明确地把劝善惩恶作为目标之类的艺术;还有以传播政治思想为目的的艺术。这些艺术虽然都有美的要素,但那不过是追求主要目的地辅助手段而已。

另一些同样称为艺术的如儿童艺术中则几乎没有什么审美意识。

因此,以美为目的的艺术并不能囊括全部艺术种类。也就是说,艺术这一概念有着仅仅用美的概念无法规范的宽广领域。可以说,用艺术来规范美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与艺术并不相关的美也是存在的。绚丽的景色,漂亮的花草,动人的情宜等的自然美和现实美的存在,被我们欣赏,但是它们有好像与艺术无关。

自古以来,在美学上究竟是应该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还是应该以美作为研究对象的问题上一直议论不休。

在研究方法上,自19世纪以来形成了科学的和哲学的两种明显的对立的研究方法,加上研究对象到底是应该在“美的存在”还是应该在“艺术的存在”中去探究,因此产生了四个方向:
  1.  科学美学:以科学的研究方法探讨美学;
  2.  艺术科学:以科学的研究方法探讨艺术;
  3.  哲学美学:以哲学的研究方法探讨美学;
  4.  艺术哲学:以哲学的研究方法探讨艺术。
对于那些认为艺术就是美学的人来说,以哲学的研究方法探讨艺术就是美学。黑格尔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谈艺术哲学的书本就名为“美学”。为什么不叫“艺术哲学”?他认为“美学”已经是个约定俗成的名词,所以不觉得需要把书名定为“艺术哲学”,而继续沿用一般人习惯了的“美学”。

所以,我们在阅读美学或艺术学的书本时,一定要对上述各个名称的背景有所认识,才不会被这些名称所迷惑。

Friday, August 7, 2015

书法美学:什么是艺术?Calligraphy Aesthetics:What is Art?

谈到书法美学,除了要阐明什么是美学之外,也要问什么是艺术。

一般而言,艺术是指为一定目的而修炼的技术能力。

这个定义触及艺术的两个层面:艺术品与技术。但是艺术品是什么,往往眾說紛紜,不一而足。各种说法中包括艺术即模仿、表现、创造、游戏、形式,等等,甚至即是经验。把艺术看作是对现实的模仿是西方史上持续时间最长、影响面最广的定义,可以说是西方艺术的主导理论。随着浪漫主义运动的兴起,将艺术看作是创造变得越来越深入人心,以至创造被典型地理解为艺术的特征。自康德以来,从形式特征来看艺术的大有人在,其中贝尔说的“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更被认为是对19世纪末以来西方艺术创作的理论总结。

不管对艺术的各种观点有多大的差异与矛盾,但至少有两点是共同的:都认为艺术是一种技术,与承认艺术是基于审美经验。

对古希腊人来说,雕刻家、画家等所有的技术都是工匠。这种艺术及技术的认识,在中世纪被全盘继承下来,强调艺术是一种方法,是技术应用的能力。

在西方,把艺术与美学连接起来,甚至把艺术学与美学放上等号,是18世纪以后才发展起来的概念。随着审美观念的发展,个性表现的特性被添加进艺术中,对作为创造性的形成和个性的表现的艺术本质得到了进一步的认识。于是在现代的艺术中所谓的技术、能力、美的要素就形成了艺术这样概念的核心。这样,艺术就是最求美、表现美以及构成美的手段就被现代大多数人所接受了。

在中国古代,可以说“艺”即“技”。孔子授课的内容就叫做“六艺” ,就是富于技巧性的武艺、工艺或艺术等。《说文》:“技,巧也。从手支声。”宋人苏轼在《书吴道子画后》中说“知者创物,能者述焉,非一人而成也。”(《东坡谭艺录》)“能者”是指有技艺与才能的人。可见,“艺”与“技”是有着密切关联的,艺术依托技艺而实现,技艺凭借艺术而升华。失去了艺术性的技艺,只能是简单与机械的重复,没有技艺的支撑,艺术也只能是空中楼阁。

就中国书法而言,作为艺术家的书法家是以依据个性与技巧的表现能力来塑造与被创造性地、直观地捕捉到审美理念完全契合的独自形象的书法创作活动,以制作效果亦即作品为指归的,这就是书法艺术。

自古以来,中国书法基本以实用为主,汉末魏晋开始,从“书”入“法”,讲的主要是对书写技术的重视。到了唐朝,尚法之风可以说达到顶峰。但是,“书”的实用性对“法”的限制依然存在。所以说,书法自古呈现的是一种应用基础上的艺术表现,审美表现始终难以独立于应用要求之外。

可是书法是不是艺术,在近代一直是个争议不休的议题。这是因为不少学者倡议书法应该被视为是文化习俗,而不是艺术技术。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史教授、博士生导师的陈传席便很明确地指出书法是文化不是技术。古人重视书法,因为书法是学问。

因为书法是文化,是学问,所以当一个中国人,就应该写好字。

一个人做好学问,是不是就能学好字呢?文化是一个传承的问题,那么是不是只要把传统搞好,创新就是是水到渠成的事?

因此有人提出书法是文化的,也是技术(艺术)的。为什么呢?王羲之的“池水尽黑”,智永的“退笔冢”,这都说明古代大书法家是经过大量的研习、磨练、刻苦钻研才能成功的。如果不是技术的还需要“池水尽黑”、还需要“退笔冢”吗?书家在书法技巧和功力没达到炉火纯青之前,偏重于技法的锤炼是明智的选择。至于做学问可以通过时间的积累和年龄的增大而慢慢地做高做深,而如果错过了练习书法技巧的最佳时期,那后悔就来不及了。

由于近代以毛笔书写汉字逐渐退出实用领域,不少人开始认为书法最终会成为只是“美”的表现与欣赏性质的纯粹的艺术形式。就是说,书法最终会去生活化,完全走向纯艺术化。

中国书协主席张海先生对书法的未来就是持有这种看法,他说:“书法实用功能弱化的同时,艺术功能空前强化。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把书法艺术作为毕生追求的目标,不是出于实用,而是出于对这门古老的传统艺术发自内心的热爱。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书法的普及率并没有下降,甚至于还上升了。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会拥有越来越多的自由支配时间。因而我相信,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书法艺术之中。”

中国书法如果脱离日常生活走向纯艺术之路,会不会继续成为中国文化的象征?会不会像张海所说的那样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书法艺术之中?

这都是我们所关注的课题。